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15次缔约国会议(COP15)于2021年10月、2022年12月,分别在中国昆明、加拿大蒙特利尔召开了两个阶段的会议。前者开启了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的新纪元,提出了在2050年全面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愿景;后者通过了“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各国就调动资金、技术和能力支持,建立执行机制和国家行动计划,推进“框架”得以达成并实施,迅速扭转全球生物多样性丧失的趋势等目标达成一致。联合国人居署在最新发布的《2022世界城市状况报告》中指出,全球城镇人口的占比将从2021年的56%上升至68%,未来还将有更多的人口陆续进入城市。中国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之一,也是生物多样性受威胁程度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城市生物多样性不仅对提高城市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有着重要的社会价值,也对城市环境的改善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但是,城市生物多样性正面临着众多威胁,如城市建设造成的生境破碎化、气候和局地环境变化、外来物种入侵等,造成城市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降低。
生物多样性是生态学的重要表征与核心目标。在具有相当面积和人口聚集,经济活动和经济市场交织的城市区域内,城市生物多样性是城市生态环境与人类之间、生物与生境之间、生物之间复杂关系的体现。城市生物多样性的属性决定其不仅依赖自然演替形成的生态系统,更依赖人工建成的生态系统;不仅包括本土生长和繁殖的物种,也包括从其他地区传播或迁徙而来的物种。相对自然和乡村,城市生物物种的组成有其特殊性,如罕见体型较大的动物;植物群落以人工营造为主;物种生境更易受到建筑、道路以及人为侵扰等影响而呈现破碎化,甚至退化、丧失等现象。近年来,与城市生物多样性密切相关的全球气候变化、城市微气候、生态系统服务、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生态保护红线等议题成为风景园林学科的重要关注内容。通过加强绿色基础设施建设,构建良好的生态网络和生物生境,提高生态系统的连通性,助力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
本期专题“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栖息地修复”,归纳城市湿地公园中两栖类动物栖息地特征,提出了基于两栖类动物栖息地营建的湖泊型湿地公园景观格局、水系、植被、道路和桥涵等方面的设计方法与营建措施;归纳鱼类栖息地生境质量受水质、水力、水文、地形、岸际条件、河道内覆盖以及人类活动等因子的影响显著,探讨了从水域设计、植物设计、水质管养等方面的栖息地构建策略;剖析日本的城市生物多样性治理措施,提出了从加强法律体系建设、理顺管理体制机制、形成考核比较机制、完善规划传导机制、建设公众参与机制等方面对中国城市生物多样性治理的5点启示与建议等。
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复杂程度远超于自然地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因此,城市生物多样性的研究不应拘泥于传统的生态学理论。在《生物多样性公约》框架下,结合多空间尺度、多水平开展相关研究工作,结合交叉学科共同探讨完整的方法体系,尤其是搭建风景园林学与生态学之间的桥梁,才能更好地实现提升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的目标,推进城市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