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区林业站工作人员前往崇明区港西镇协北村和富民村开展保护森林资源为主题的普法宣传。
村干部和多名村民代表参加了本次宣传工作,林业站工作人员发放了普法资料并解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上海市森林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对村民容易混淆的林木归属的问题做了详细的阐述,特别强调除农民承包地上种植的经济林以及农村居民在房前屋后、自留地种植的零星林木,不可随意采伐和迁移林木。在沟通中,村干部提出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碰到的情况,村民也提出了林木对生活的影响等问题,林业站工作人员给予了充分的理解,并给出了相应的处理办法。
本次宣讲工作旨在通过从点到线到面的形式,普及农村居民的法律知识,提升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在源头上遏制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
近期,崇明区林业站继续至其它镇村继续开展类似的普法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