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为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保障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作为长江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湿地资源的保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期,崇明区林业部门就针对区湿地公园内存在的游客捕捉蛸蜞等破坏生态的情况开展巡查。
工作人员先后来到明珠湖公园、西沙湿地公园,对园区开展了巡查,未发现捕捉蛸蜞等破坏生态的行为。经向公园管理方了解,公园方面已在多处醒目位置设置了禁捕宣传警示标语,并加大了巡查力度,严查游客私自带入钓捕工具。近期公园巡查人员及时劝阻了多例游客捕捉蛸蜞的行为,并引导游客现场将捕获的蛸蜞放归湿地。
下一步崇明区林业部门将加强对各重点湿地的巡查力度,并针对此类情况开展相关宣传,杜绝在湿地内捕捉蛸蜞等破坏生态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