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4日~26日,由县农委、县财政、县新农村办、县林业站和公益林办等部门组成的四个检查小组,对全县各乡镇的四旁林、庭院绿化和经济林等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检查小组根据《崇明县新农村绿化建设实施意见》和《崇明县经济林(果林)验收标准(试行)》,分别对08年四旁林、庭院绿化建设情况和09年新增经济林以及06年经济林的保存率等进行了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