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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 有序恢复生活垃圾源头分类

2022-05-25 11:04 来源:上海绿化

疫情期间,本市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工作受到严重影响。为持续做好此项工作、维持良好的居住环境,市绿化市容局于3月发布了《关于新一轮核酸筛查期间有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工作提示》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疫情期间生活垃圾源头分类的具体要求和管理措施。

一是明确社区分类要求。继续实施生活垃圾干、湿分类,垃圾投放服从社区管控要求。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定点”管理维持不变,可临时取消“定时”要求,同时按防疫要求做好分类投放点(垃圾桶、垃圾箱房及周边环境)定时消杀。

二是明确清运管理要求。封控区域内生活垃圾按照常规作业模式清运,但已明确实施“2+12”“7+7”“14”管控措施区域闭环管理或集中隔离期间的生活垃圾,建议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环境卫生行业作业流程规范》(沪绿容〔2020〕56号)要求,宜暂停生活垃圾分类,将生活垃圾(含废弃口罩)统一入袋存放,在后续环节按照专项生活垃圾进行定车、定人、定路线收集、清运和处置,确保新冠病毒防控安全可控。

前阶段,不少社区在封控期间根据上述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仍然科学合理坚持垃圾分类,通过封控告知书、封控管理细则等明确垃圾分类要求,确保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及收集。

目前,随着全市疫情防控形势总体持续趋稳向好,全市组织开展居住区“清积存”行动,针对封控管理以来由保洁力量不足、清运频次降低等原因造成的居住区(村民区)各类垃圾积存,以及个别生活垃圾混杂堆放等情况,在居委卫生干部的带领下,物业保洁人员、防疫志愿者一起动手,将堆积在居住区楼道、楼栋口、绿化带、公共空间等处的各类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将各类垃圾分别入桶、入箱、入袋,逐步恢复居住区良好卫生环境。

为持续巩固当前疫情防控成果,市分类中心正在积极谋划下阶段垃圾分类工作的有序衔接,预计6月1日以后逐步恢复居住区生活垃圾源头分类。解除封控措施的社区,在完成积存垃圾清理清运的基础上,逐步恢复生活垃圾干湿分类定点自主投放,采取灵活机动的定时策略避免垃圾投放时人群聚集,降低感染风险,同时加强垃圾集中后的全面消杀。

另外,垃圾分类考核工作也在加紧谋划,对上半年尤其是疫情期间垃圾分类和防疫保障工作进行全面排摸后,在严防疫情反弹的前提下,结合疫情防控“三区”划分,科学合理推动垃圾分类考核工作,逐步促进分类制度有序全面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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