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度上海市林木品种审(认)定初审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2月25日至3月26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林木品种有异议,可向上海市林业局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提交书面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任闽
联系电话:56617570 56063471
附件:2021年度上海市林木品种审定初审结果
上海市林业局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