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绿化委员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国绿化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111号),经组织推荐、部门审核、评选表彰办公室初审等环节,现对推荐对象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月16日-2月22日。
自公示之日起,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的,可与市绿化委员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江老师 电话:52562410
联系地址:胶州路768号202室
邮编:200040
附件1 推荐对象汇总
附件2 先进事迹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