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评选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沪绿容〔2023〕340号)要求,市绿化市容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决定表彰一批在生活垃圾管理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按照评选条件、程序和有关要求,经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中共南汇新城镇宜浩佳园一居民区总支部委员会等50个集体为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确定陆子惟等100名同志为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2月27日。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
附件: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公示电话:52567546
来信地址: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 胶州路768号 邮编200040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