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照《本市“千座公园”2021、2022年度实施推进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2023年第11号总第〔483〕号)工作要求,现将有关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乡村公园建设品质有待提升问题。根据千座公园推进整体计划,我局积极总结各区经验,深入推进乡村公园规划和建设导则制定工作,研究明确了乡村公园定义、功能定位、规划层级体系、布局原则,梳理形成了乡村公园规划布局选点库,提出了林地型、林湿型、林田型等不同类型特色乡村公园的建设管控要求和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养护标准,目前成果已稳定,将会同市发改委等部门与乡村公园配套政策一并发布。对于乡村公园建设、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我局积极督促各区实施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乡村公园服务能级,后续,我局将对整改公园实施评估,如不符合相关标准,将一并纳入补贴政策,实施改造提升。
二、关于原有绿地林地直接转为新增公园的口径不明确问题。我局制定并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公园名录管理的通知》(沪绿容〔2023〕43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口袋公园名录管理的通知》(沪绿容〔2023〕433号),通知中规范了城市公园和口袋公园申报、认定等相关流程,完善了动态调整机制;明确了城市公园、口袋公园准入标准,以及已有绿地林地转为新增城市公园、口袋公园的要求。
三、关于城乡公园名录管理不规范问题。针对公园名录调整不及时问题,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公园名录管理的通知》(沪绿容〔2023〕43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口袋公园名录管理的通知》(沪绿容〔2023〕433号)通知精神,明确需调整公园名录的项目在完成申报审核程序后,于每年下半年以市绿化市容局发文形式向社会公开。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重复计入公园名录、个别公园名录上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问题,我局已在2023年度公园名录中予以改正。
四、关于公园建设及养护管理有待加强问题。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千座公园计划,我局完善推进机制,加强审查、考核,继续督促各区增加投入,按照养护标准实施养护管理;对公园绿地建设项目建设合法性审查,不符合合法用地手续的项目取消市级补贴政策;督促相关区政府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审批程序。
附件1、《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公园名录管理的通知》(沪绿容〔2023〕430号)
附件2、《关于进一步规范口袋公园名录管理的通知》(沪绿容〔2023〕433号)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