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根据《上海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56号令)和《上海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阵地规划》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内环高架道路(浦西段)沿线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实施方案(草案)》。现将《内环高架道路(浦西段)沿线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实施方案(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市民和有关单位就相关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市民和有关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景观处,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来信地址:胶州路768号,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景观处,邮编:200040。电子邮箱:wyh@lhsr.sh.gov.cn。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1年6月25日。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内环高架道路(浦西段)沿线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实施方案
(草案)
一、 编制依据
《上海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2010年)
《上海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阵地规划》(2009年)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相关技术规范
二、 编制目标
提供可操作性较强的户外广告规范管理依据。
突出区域特色,并与周边区域的历史底蕴和功能特征相协调。
推动、引导延安路高架沿线的户外广告高标准、高层次发展。
提升景观环境品质,塑造良好的城市整体形象。
三、 编制范围
规划范围主要涉及内环高架道路沿线浦西段部分,从南浦大桥起沿中山环路至杨浦大桥,总长约34.1公里。
四、 规划对象
本次编制所指的户外广告,是指利用建筑物、构筑物、场地(以下统称阵地)设置的霓虹灯、展示牌、电子显示装置、灯箱以及其他形式的向户外空间发布广告的设施。
本次编制不涉及店招店牌、楼宇铭牌、路牌等交通指引设施、流动载体广告和实体造型,利用公共、自有或者他人所有的阵地设置的彩旗、条幅、气球、招贴等户外商业广告。
五、 规划方案
详见各区附图和附表
六、 实施管理
本编制范围内,除列入实施方案的户外广告阵地外,各业主单位不得违规擅自设置户外广告设施。为满足内环高架沿线城市建设的需要,在建或待建建筑的户外广告阵地的设置可根据建设发展情况做适当的补充调整,但应按相关程序组织评审。
未列入及不符合本次实施方案要求的户外广告设施应在规定时间内按实施方案要求进进拆除或调整。
附件:1、黄浦区规划图(点击下载)
2、卢湾区规划图(点击下载)
3、徐汇区规划图(点击下载)
4、长宁区规划图(点击下载)
5、普陀区规划图(点击下载)
6、闸北区规划图(点击下载)
7、虹口区规划图(点击下载)
8、杨浦区规划图(点击下载)
公示结果请见:http://lhsr.sh.gov.cn/front/zhencefagui_content?par1=128&par2=133